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新加坡、香港、重慶的稅率看,台灣並不鼓勵富人投資企業及移民,卻鼓勵養房 ( From Tax point view, Taiwan does not encourage the rich people make immigration to this country )

吸引台商回流 馬英九:台灣提供新選擇
天母大葉高島屋

國民黨中常會今天(31日)邀請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報告「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表示,目前中國大陸的投資環境已經有相當大的變化,台灣如果能改善投資環境,就能提供台商新的選擇,吸引他們回流,為台灣增加就業機會。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聽取經建會主委尹啟銘的報告後表示,大陸的投資環境已出現相當程度的變化,包括薪資成本上升、環保規定嚴格以及人民幣升值等因素,使許多台商開始考慮遷離大陸,往越南或印尼前進,當然也有人希望遷回台灣。

馬英九表示,有了這個台商回流方案,就能讓台商多了一個選擇,讓他回到家鄉生產,並增加就業機會。馬英九:『(原音)這樣替在大陸的台商可以有新的選擇,不必去印尼、不必去越南,可以回台灣來。我們提供這樣的條件讓他做選擇,相信會有幫助。時間也不必很長,2年內方案推出,2年內可以回來,相信他就可以享受優惠,並且讓他回到他的家來生產。』

馬英九希望相關方案能對某些企業產生點火功能,藉由大陸「推」的力量與台灣「拉」的力量,吸引台商回流。另一方面,這個方案也能對其他企業產生加溫效果,提供還在觀望評估的企業另一個選擇機會。

馬英九期盼這些政策能逐步扭轉產業外移的區域,增加就業機會,並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製造關鍵元件與機密設備,使產業不會被外國產品取代,維持國際市場佔有率。

陳冲:已有20家台商回流投資300億元

行政院長陳冲今天下午視察彰濱工業區,先到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參觀開發成果,並聽取彰濱土地開發及利用的進度,還實地勘察彰濱線西區,強調政府積極引進台商回流資金,目前已有20家台商,金額近300億元。

迎台商回流,莫忘產業升級
Singapore House

行政院計畫大幅放寬產業雇用外勞比例,並有意使本外勞薪資脫鉤,近日又公布「台商回台投資方案」草案,顯示吸引台商回流已成為政府因應不景氣的最大寄望。

從短期看,失業、出口低迷乃至社會失去信心等問題,是可賴台商返台投資作出些許補救;但就長期看,以低價外勞為主體的產業恐難成為台灣產業核心,政府仍須積極推動產業升級,才能使台灣經濟真正脫胎換骨。

美國總統歐巴馬去年在加州矽谷會見美科技界領袖,尋求他們對振興美國經濟的意見,席間他問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如何把iPhone帶回美國製造?」賈伯斯明快回答,那些工作不會回來。同理,作為台灣產業龍頭的電子業,已經移出的工作,也不會回來。電子業是台灣最國際化的產業部門,它能走到今天高度成熟、超大規模的境地,是利用大陸充沛的勞動力所達成的競爭力。

鴻海就是不斷擴大規模以降低成本,而成為台商代工之首。富士康在深圳的員工曾達到八十萬,在沿海招工困難後,它選擇將部分生產線往內陸移動,如今在鄭州組裝蘋果產品的員工已達四十萬,許多配套的台灣供應商也隨之遷移。在台灣,二、三千人的工廠就算大廠,在大陸則動輒十萬人。這些大廠及其下游供應網絡,今天恐怕已無可能返台。

中國大陸吸引台商之處並不只在勞動力質優價廉,更在其整體規模無他國能比擬。紐約時報曾探討美國如何失去製造iPhone的工作,文中引述蘋果主管的說法,在美國製造iPhone至少需二十萬工人組裝,另需八千七百位工程師來監管生產線;而在美國要找到這麼多合格工程師至少要花九個月的時間,在中國只需十五天。
天母房市

那麼,引進東南亞外勞,是否即能替代台灣勞工的不足?以台商早年赴東南亞投資的經驗,當地人力、語言及環境等條件顯不盡理想,因此在中國大幅開放後紛紛移往大陸。若在東南亞設廠都難與大陸相比,台灣從東南亞引進外勞是否更有競爭力,不無疑問。當然,台商回流該歡迎並給予支持,但這不應是政府施政的全部重點,因為這不會是產業主力。

此處所以特別突出電子業,主要是過去十年廣義的電子業已經成為台灣製造業的主體。電子業占製造業附加價值的比重,從十年前的百分之二十七,提高為去年的百分之四十八,增幅驚人,其他產業則相對下降。產業過於集中是事實,但也意味著此一產業高度重要。

進一步看,台灣製造業的整體就業人數並沒有下降的趨勢,近十年均維持在二百五十萬人左右;電子業大量組裝工作雖外移,但整體就業量仍有年平均百分之二‧三的增長率。同期間,資通產業的就業量幾無成長,而電子零組件產業的就業人數年平均成長達百分之四。這顯示電子業產業的升級雖仍不足,但並非毫無成果。今天台灣的經濟危機,主因不在電子業的就業不足,而拯救危機的政策也不應僅限於找回外流的工作。

台灣若干產業的缺工,和本土青年的高失業,其實是一個充滿矛盾且極為棘手的問題。一方面是產業結構變化及升級速度過於緩慢,另一方面是教育及人才培育偏離現實,導致人力供需的失衡。上述蘋果的案例顯示,不同的生產方式,需對應不同的人才供給。政府決策應放眼未來產業的需要,並聚焦在產業升級所需的不同人才,設法透過教育提供足敷產業所需的人力。這需要經建與教育部門的密切配合,也是長期的工作。

今年以來,高度依賴出口的台灣經濟受到歐美不景氣高度衝擊,電子業受到的影響更是巨大。台灣因為位居產業鍊中上游,景氣波動幅度特別大,但跌得深也反彈得快,需有心理準備才不至於亂了分寸。短期景氣壓力是進行改革的時機,但這仍需與產業升級的長期政策配合,才可能使台灣經濟走向新的境界。

外國人在美置產 的三種稅
San Diego House

一般來說,屬於非美國居住居民。如果想在美國置產,最直接的方式是用個人名義來擁有較為單純,只是在投資美國的房地產時,自己居住一般沒什麼問題,但若用作出租用途,可能也和作生意一樣容易被告、或有法律糾紛,若用LLC持有,發生訴訟糾紛或債務則不會波及個人。

所謂的LLC,是指「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簡稱LLC),是美國特有的一種營業組織形態,LLC 和合夥組織一樣,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在美國並無台灣兩稅合一優惠,依美國稅法規定,公司課一次企業所得稅,盈餘分配給個人又要課一次個人所得稅),債務不會波及個人。只有一個股東也可以成立LLC,外國人亦可為LLC的股東,因此許多外國投資者選用此模式。

1.房產稅(Property tax): 美國不動產每年要課的房產稅,雖然全美各地房產稅率不一,但很多地區約在市價的1.3 %~1.6%。舉例來說,一個價值100萬美元房子,一年房產稅常要1萬美元以上。

2.所得稅(Income tax):

 a.租 金:如果將房屋出租,由於不動產在美國,出租或出售所得利潤均為美國來源收入,無論是否為外國人,或者居住國家是否與美國有租稅協定,此收入均被視 為美國收入應納美國稅。「非美國居住居民」的租金收入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承租人直接依租金「收入」的30%扣繳,這種情形下,該房屋的房屋稅、修理費用、房屋保險等都不能扣減。另一種方式是選擇申報年度所得,以1040NR表格來申報租金「所得」,按外國人的累進稅率課稅,此種情形下稅法容許一些費用可以自收入項下減除。
b.出售收入:如果希望過幾年可能就會將房產賣掉。這時,因為擁有超過一年以上房屋出售所得,就會適用比較低的15%稅率來課美國資本利得稅,所以長期投資教為有利。
但是需要注意另外一個規定:即外國人出售美國不動產,在取得出售價金時,因外國人身分,10%的售價將會被買方代扣。舉例來說,房子賣價150萬美元,出售時會被扣繳15萬美元。但是,在申報整個房屋的所得(即收如減成本)後,再計算應納稅額後,可多退少補先前被扣的15萬美元。

3.贈與稅(Gift tax)及遺產稅(Estate Tax)如果贈與美國的不動產,因此不動產在美國境內,會課美國贈與稅。又因是非美國居住居民,不能適用一生贈與100萬 美元免稅的規定,因此會課贈與稅。如果不幸過世,該不動產也要課美國的遺產稅。所以,非美國居住居民並不適合在美國直接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反而應該適時出售不動產,取得出售價款匯出境外後,再以境外資產贈與子女,比較沒有美國贈與稅的問題,而在美國的子女需向美國國稅局 申報3520表。

美國的遺產稅
夏威夷房市好

(如果沒有遺產稅),會造就一個貴族階級,等於挑選2000年奧運會金牌得主的大兒子充當2020年的奧運選手。 (如果沒有遺產稅,)將使國家出現財富貴族,意味著某些人將依靠世襲而不是依靠才幹來掌握國家資源。

當一個人死亡後,他的財產轉讓給繼承人時,政府要課稅,這就是遺產稅。 在美國 ,遺產和贈予稅是0每年收入最少的一個稅種。 據美國財政部統計,1999年聯邦遺產和贈予稅收入為280億美元,佔聯邦稅收的1.5%。 來看一下對比數字:同期聯邦的汽油稅為390億美元,所得稅為8790億美元,公司所得稅為1850億美元。

雖然遺產稅在美國聯邦稅收中佔的比重並不大,但是卻相當引人注意,因為它關係到社會裡最富有的一批人,也和某些社會價值觀念有關。1916年,美國開始正式徵收聯邦遺產稅,後來又開徵相關的贈予稅和隔代遺產轉讓稅,並且從1977年起,遺產稅和贈予稅使用統一的稅率。
夏威夷

一位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即俗稱的綠卡持有人)死亡時,不管他的遺產位於地球上哪裡,其繼承人(除配偶之外)有義務申報遺產總額,並繳納遺產稅。 非公民或非永久居民在美國的遺產,以當事人是否在美國正式居住(Domicile)來判定他們去世後是否必須交付美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 這裡所謂正式居住的定義不是與移民局有無居留權的標準,也與所得稅法里居民的概念不同。 所得稅法裡的居民以當事人在美國居住的時間(大於31天)為標準,直截了當。 而遺產稅裡的正式居住其實界線模糊不清。 例如當事人有意在美國長住,無意返回原居地,就成了正式居住人士。 然而如果其人際關係等仍在原居地,則這類的人士在遺產稅及贈與稅上又不在美國0的管轄之內。

遺產的定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的個人財產。 比如貨幣是有形資產,而公司股份、債券、保險單、退休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益等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中的各項一般都按當時的公平市場價格來確定其價值,比如房產、股票等究竟值多少錢,按照當時的市價來確定。 聯幫遺產稅使用超額累進制,稅率分成18個等級,從18 %到50 %,和遺產總值直接相關,遺產越多,稅率越高。

美國遺產和贈與稅
US housing

    美國《2001年稅收減免協調法案》對聯邦遺產稅、贈與稅和隔代財產轉讓稅進行了兩個方面的重大修改:第一,降低了遺產和贈與稅的最高稅率;第二,在2002年至2009年之間逐步增加遺產稅的統一抵免額並降低最高稅率,最終於2010年取消遺產稅和隔代遺產稅。贈與稅將繼續征收,但是其最高稅率將降低,並採用新的終身統一抵免額

①聯邦遺產和贈與稅。在美國,當納稅人因死亡將其財產轉讓給繼承人時,

聯邦政府只對死亡的納稅人征收遺產稅,而有的州則對死亡的納稅人征收遺產稅,有的州則對繼承財產的繼承人征收繼承稅,有的州則同時征收上述兩種稅。聯邦遺產稅計算方法為:應繳納的遺產稅=〔(遺產總價值-可扣除項目+1976年以後所轉讓的應納稅禮物的價值)×稅率〕-統一抵免額。

美國公民或者居民的遺產包括其死亡時擁有的、位於任何地方的所有財產,也包括其擁有的財產權益。在繳納遺產稅時,納稅人可以從總遺產價值中扣除下列項目:葬禮費用、某些稅款、死者的債務、在管理財產的過程中發生的意外損失、轉讓給慈善機構的財產價值等等。2002年聯邦遺產稅的稅率在18%至50%之間,共有16檔,具體稅率根據應納稅遺產價值的大小來確定。2003年最高稅率降至49%,2004年降至48%,2005年降至47%,2006年降至46%,2007年、2008年、2009年降至45%。美國公民和居民在生前轉讓和死後轉讓合併累積納稅義務確定之後,可享受統一抵免額,統一抵免額等於對免征額應繳納的稅額。

2002年、2003年的免征額為1000000美元,2004年、2005年為1500000美元,2006年、2007年、2008年為2000000,2009年為3500000美元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在1976年以後、2010年1月1日之前進行的生前財產贈與,應與遺產合併計算,並適用相同的稅率。2010年取消遺產稅後,贈與的財產適用專門的贈與稅稅率。


分析
  • 由上表富人投資公司要繳營所稅、綜所稅、盈餘保留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觀點看,一般人乎略富人投資公司要繳營所稅、盈餘保留稅、貨物稅、綜所稅、遺產稅、贈與稅,這是為什麼我不認為會有太多台商回流,新加坡、香港取代台灣成為歐、美、中、印富人移民投資地點,以亞洲其他地區競相出現投資優慧之趨勢看,台灣如不走向小而美的政府,依政府人事與退休俸占這麼高之稅收比重,應該很快就希臘化,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力的台灣政府
  • 既使與菲律賓蘇比克灣自由港區比較,台灣確實在稅制上比不上亞洲許多區域,這應該是台灣外資投資大幅衰退主因,就像許多人以為大陸稅制很高,那是一般稅率標準,許多公司只要能創造就業率在大陸是用優惠營所稅稅率,根本不是大家想像的;
  • 富人投資台灣單單公司營所稅、盈餘保留稅就 27%、富人擔任公司要職之綜所稅 45%、富人贈與稅遺產稅全部加起來就超過 92% ,怎可能有吸引力?而富人繳稅也不能保障好的富人老年福利,又不能給與富人提供員工之勞工勞保高額保障,由勞保基金歷年虧損政府未補足可看出,大都給政府公務員花掉,說穿了政府高官自肥嚴重,這是為什麼台灣富人節稅很普遍。這就是『吸引台商回流政策為什麼不吸引人』之主因。亞洲投資環境競爭是相當激烈,台灣投資環境競爭中輸了,富人離開是大衰退開始,勞工卻因富人投資率大幅下降而受害,投資環境惡化受害而失業勞工竟然連勞工失業也是由政府勞保基金及救業補助來支出,這應該由稅收支出的,政府真是到處苛待勞工,相較於美國與其他民主國家,美國將稅收之 15% 支出補助失業勞工,而台灣竟然是由政府勞保基金及救業補助來支出,台灣政府歲出內僅由低於3%之支出用於勞保費補助及勞保基金,不僅違反憲法還反世界人權。
  • 再以各國不動產遺產稅遺產免稅額看,根本沒人喜歡年邁時只置產於台灣,這也是我發現台灣富人會大幅在世界置產之故。
  • 台灣人民幣定存、富人觀光移民會是未來避免少子化老年化之方法,目前台灣在投資率低迷下鼓勵生育之計劃是很難有成效的;
  • 富人投資台灣、單單公司營所稅、盈餘保留稅及個人綜所稅、遺產稅就到達 77% ,成為亞洲非常高稅率國家,主因就是政府公務員績效差經常性支出過高,造成一年耗 1.93兆歲出,大部份是公務員薪資、福利、退休俸與18%優惠存款,不僅讓勞工覺得政府對勞工不公平,更讓許多減少投資台灣富人投資公司,造成勞工工作機會減少,薪資凍漲主因;台灣勞工往往不清楚為什麼台灣工作機會大幅減少之主因。
  • 富人在台灣投資房地產比投資公司養員工之稅率低許多,造成許多有錢人在台灣投資房地產比重遠高於投資公司養員工創業,更離譜是許多官員本身也投資房地產,造成 300 萬勞工至大陸、東南亞工作
  • 勞委會昨公布無薪假最新統計,通報無薪假事業單位增至四十九家,人數突破四千三百多人,政府把這是推給世界景氣是相當不負責任,因為新加坡、香港同期失業都沒像台灣惡化的如此嚴重,2010至2013的GDP 衰退是亞洲最嚴重,所以是政府之問題
  • 由勞工到政府丟雞蛋來看,根本沒有抓住重點,歷年勞保基金虧損補足、開放更多海外富人投資台灣創造工作機會等等才是勞工重點,去鬧外勞薪資與國內勞工薪資掛勾問題不是重點。
  • 台灣之所以兩岸和平、開放 ECFA 還是如此沒競爭力,竟成為全世界最不受外資投資開公司之地區,主因就是因為台灣兩黨持續以為週遭區域沒有足夠優惠條件吸引投資,卻不知新加坡、香港已經將政府變成小而美的精英政府,而台灣兩黨持續老蔣時代那種大政府配上25年軍公教 246%調薪調退休俸,形成超級浪費高負債之自肥體系,怎會有競爭力?
  • 其實由企業勞工出生之韓國總統李明博巨大精簡中央行政機構,將大部分政府部門的功能移交給民間,至現在韓國出口躍進將成世界第8大貿易國,可看出政府自肥體系之腐敗與欺騙;從民意看就是韓國人覺悟了,不再選公務員政治系統出生的總統。而台灣太多勞工與人民怕改革與政府大精簡,要覺悟了,蔣經國先生清廉低薪公務員時代在他過世後就逐漸消失了,取而代之是自肥花費高的政府體系,除了拖垮國家、欺騙人民、自肥A稅收外還能做什麼?
  • " 台灣2011年賦稅只有GDP的8%,不到賦稅署網站取樣二十個工業國家平均值的一半" ,主因是台灣產業沒生級,許多公司營益率都低於5%,而大部份勞工又75%不在台灣,因此台灣政府可收到的營所稅就很低,
    • 營所稅/公司GDP貢獻更低
    • ( 營所稅 + 勞工綜所稅 + 貨物稅 + 營業稅 )/(所有公司產生GDP + 消費產生GDP) 就會偏低
    • 所以台灣真正賦稅占GDP比率很低原因
      • 產業沒升級,品牌公司太少,因此公司營益率過低,如廣達、鴻海營益率是2.7%、1.5%
      • 台灣稅制讓許多有錢人很少投資開公司在台灣養員工,勞工產生之綜所稅、營業稅就低
      • 許多公司因工廠不在台灣,75%員工不在台灣,因此工產生之綜所稅、營業稅就低也不在台灣,公司創造之GDP卻計入台灣GDP
      • 從另一觀點看更可怕,扣掉許多不在台灣之公司的GDP,也就是電子業68% GDP台灣2011年賦稅占GDP比率將是56.25%,更說明為什麼台灣民間投資率這麼低是有原因。
      • 一大堆政府支出是沒什麼稅收,政府支出又占GDP很大比率

6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稅收應該不能直接相加這樣看吧?
台灣該繳40%所得稅的也沒有幾個真正有繳到這樣
而且不是還有什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類的抵稅法規
像是台積電1996-2011年所繳的總稅額<三星2011年一年所繳的稅額

純粹疑問
謝謝

Knowledge Teaching And Reading 提到...

稅收這樣直接相加是 worst case;

其他國家也是用相同標準直接相加

所以比較基礎很客觀,台灣是遠輸給其他國家

致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類的抵稅法規,別的國家都有,韓國也有。

不用疑問,我們自2000年來民間與外資投資率逐年下降,台灣之所以兩岸和平、開放 ECFA 還是如此沒競爭力,竟成為全世界最不受外資投資開公司之地區,我認為這是主因。

以我自已是公司高層,比過新加坡、香港、重慶,台灣政府真的輸在"大政府"及"超級浪費高負債之自肥體系",因為這樣體系需要高稅率。

所以營所稅降至 17% 是被週遭競爭環境所逼。

Sellpalm 提到...

這篇在不動產方面有嚴重錯誤。台灣在不動產持有稅上可說是世界排名數一數二的低。這也就是為什麼一調降遺產稅,便引發台商大量回台置產,造成台灣這幾年「經濟不好,薪水不漲,房價卻三級跳」的結果。

台灣在不動產遺產稅上,並非以「市價」來課稅,而是以將房屋與土地分開,分別用「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合併計算不動產價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這兩者與市價「差很大」。舉例來說,房屋評定現值大概只有市價的1/6-1/10。所以換算起來,不動產遺產稅實質稅率大概頂不到5% 甚至更少。「買房逃避遺產稅」是台灣富人每個都知道的「常識」。

http://www.cosmos-broker.com.tw/law_view.php?lawid=838

香港新加坡多為土地國有,不動產只有地上權,就算沒有遺產稅,買房也不是好的遺產標的。台灣超低的不動產稅率,吸引進來的資金只會拉高房價讓人民痛苦,對國家經濟成長與競爭力完全沒幫助。

Knowledge Teaching And Reading 提到...

你指的是市價實質稅率約 5% ~ 6%; 台灣既使計算以稅率約 5% ~ 6%, 總體稅率在亞洲相續提出優惠投資稅率的今天, 仍是較高稅率;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 ECFA 後投資率仍是亞洲較低之國家?"

這表是以不動產遺產稅應繳 10%稅率算; 由台灣稅率看是不鼓勵有錢人投資開公司反鼓勵有錢人買房地
產.

政府這樣做反而害了無房族. 又讓薪資漲不起來.

匿名 提到...

您好,
純粹提問,
台灣的地價稅不是用公告地價來課稅嗎?這個不是遠低於其他國家嗎?
產業的升級的意願不是在於企業嗎?如果他們不想做,只是用別人的勞力來賺錢,那麼政府再提供更好的方法也沒有用。
而且當國家從落後國家進步到開發中國家,勞力結構的改變是必然的,企業主一味想用低廉勞力及政府的優惠來賺錢,來維持原來的利潤,本來就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不是嗎?

Knowledge Teaching And Reading 提到...

台灣的地價稅不是用公告地價來課稅嗎?這個不是遠低於其他國家嗎?

答:台灣養房稅率很低,台北房稅約<0.025%以下;
養地稅率也很低,低多少要再確認;

產業的升級的意願不是在於企業嗎?如果他們不想做,只是用別人的勞力來賺錢,那麼政府再提供更好的方法也沒有用。

答:目前歐、美、日、韓、中是用研發補助,但美、日、中還有國家研發、建設部份,例如 NASA 許多計劃都是國家級研發、建設部份,當政府產業策略需求,油,國家級研發、建設去做會更快。


而且當國家從落後國家進步到開發中國家,勞力結構的改變是必然的,企業主一味想用低廉勞力及政府的優惠來賺錢,來維持原來的利潤,本來就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不是嗎?

答:是的,這篇是討論到政府稅率面臨亞洲競相『吸金』變的沒競爭力,不是討論企業主想用低廉勞力及政府的優惠,政府支出於經濟建設比重只剩2.66%,亞洲倒數,而且將政府支出大都用於經常性支出,連用於勞工之勞保及就業補助比重也低於3.06%,幾乎是世界倒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