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老喊窮,但有些醫院卻是荷包滿滿!醫改會今(25)天公布,分析全台40家營運中的「財團法人醫院」財報發現,8成以上都有盈餘,年獲利總計233億,最會「賺錢」醫院,以長庚逾173億居冠,其次為慈濟、亞東;醫改會更點名,包括為恭、長庚、國泰等7家醫院,盈餘成長,卻不肯花錢改善血汗,人事費反而「倒退嚕」。
健保喊窮,開醫院真的虧本嗎?醫改會下午偕同醫務社工協會與代表14個醫事團體的醫聯盟召開記者會,分析100年財報發現,40家財團法人醫院當中,有32家有盈餘,年獲利總計達233億,但僅有18家須額外繳稅,批評醫療業難怪會被列為第二會賺錢的服務業。
總體獲利金額(稅後餘絀)排行榜前十名,依序為:長庚(173.95億)、慈濟(16.14億)、亞東(9.95億)、彰基(6.37億)、奇美(5.46億)、新光(3.35億)、門諾(3.23億)、國泰(2.81億)、嘉基(1.96億)與振興(1.87億)。
醫改會也直接點名,為恭、長庚、國泰、恩主公、仁愛、亞東以及聖保祿7家醫院,醫務收入及稅後盈餘成長,人事經費比率卻「倒退嚕」,其中以為恭情形最離譜,總體獲利比前一年暴增成長574.87%,人事經費卻是負成長1.4%,稱之血汗不為過;長庚總體獲利也比前一年增加57.13%,人事經費卻同樣負成長1%。
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表示,醫院不是不能有盈餘,但財團法人醫院雖然名字有「財團」兩字,且當初不論是企業、宗教或個人所捐助現金、股票或土地,已享有抵稅優惠,依法應該是屬於社會大眾及社區居長的公益資產,盈餘應該用於醫療公益或投注於改善醫事人力。
劉梅君指出,進一步分析,總體獲利前十大醫院中就有5家是企業型,除了吃健保給付的醫務利益,依目前醫療法規定一旦有盈餘必須提撥10%用於公益支出,但醫院靠美食街、利息等非醫務獲利賺更大,雖然這些「業外」收入依法不需要做公益,可既然是靠成立醫院才有此筆收入,就該有社會責任;以長庚為例,總體獲利雖超過173億,但其中來自醫務的利益卻僅有14億。
反之,虧損則以宗教型醫院居多,但醫改會強調,包括恆春基督教、門諾、台東基督教、埔里基督教、耕莘、和信等6家醫院,即便虧損,幾乎全靠捐款才可能有盈餘,但投入醫療公益支出的比率,仍高於所有醫院的平均值。
醫改會呼籲,過去30年來,各類法人醫院數目成長132%,佔全國病床的百分比由16%成長到46%,並吃掉56%的健保給付,又以財團法人醫院成長最快,越蓋越大,要求應比照私校法,修法由衛福部設置、指派公益監察人,審核醫院的財務流向,並統設醫療公益基金,合理重新分配,以杜絕醫院假非營利之名,行營利之實。
平均每年成長 4% 之健保成本
健保當年通過時就是財團版,目的就是從人民口袋及習慣開一個口讓財團能伸手進來拿
為什麼健保是一個只有健保法沒有合約的醫療保險呢?因為,它不是醫療保險,當健保局收費不足時,健保局是可以先砍健保支付之醫療內容及範圍,因此,健保局就可以減少虧損,為什麼不縮減支付醫院之醫療費用呢?整個高官、立法體系極可能都是為財團醫院服務的,怎可能讓健保支付縮減到讓財團醫院虧損呢?最明顯例子就是多任健保局局長卸任後都成為財團醫院高層。台灣政府的腐敗極可能已經漫沿至國營、高官、公教高層、總統府體系及健保系統;
下列幾個問題,讓大家了解全民如何被財團醫院綁架狀況:
大家會覺得奇怪,若健保有合約依照每一個使用的量來決定月繳保費,不是能解決醫療浪費及更好的醫療保險嗎?醫院財團是不會同意的,那樣會使民眾大量減少使用健保,「財團醫院」之盈收及獲利都將大幅縮水;
為什麼健保是一個只有健保法沒有合約的醫療保險呢?因為,它不是醫療保險,當健保局收費不足時,健保局是可以先砍健保支付之醫療內容及範圍,因此,健保局就可以減少虧損,為什麼不縮減支付醫院之醫療費用呢?整個高官、立法體系極可能都是為財團醫院服務的,怎可能讓健保支付縮減到讓財團醫院虧損呢?最明顯例子就是多任健保局局長卸任後都成為財團醫院高層。台灣政府的腐敗極可能已經漫沿至國營、高官、公教高層、總統府體系及健保系統;
下列幾個問題,讓大家了解全民如何被財團醫院綁架狀況:
- 健保民營化有這麼多問題,為什麼政府要大力推動?
- 一方面讓健保體系脫離民意的監督,
- 一方面讓財團爭食健保大餅,藉此擺脫政府對人民健康照顧的責任。
- 改制後,立法院如何監督健保體系?
- 答:健保基金會和民營保險公司將不受立法院監督,面廣大被保險人的醫療保險權益將無法再透過民意代表的監督來影響決策。現在的健保局是隸屬衛生署的國營事業單位,所以人民對健保有意見多多少少可以透過選出來的立委表達。將來健保體制搖身一變,變成了誰也管不到的基金會和私人保險公司,那麼人民就必須獨立與財團控制的健保怪獸奮戰了。最近發生華航基金會「官不官;民不民」的問題,不是如出一轍嗎?
- 行政院說,健保民營化和多元化之後,可以擴大民眾的參與,讓被保險人對經營提供意見,這是真的嗎?
- 答:騙人的。行政院所說的「增加民眾參與」,就是多了一個基金會的董事會。而我們進一步看看董事會的組成份子,到底能不能擴大民眾參與?行政院規劃的董事會組成成員,分別包括被保險人代表八人、雇主代表七人、政府官員代表七人、醫療團體七人及學者專家五人組成,董事長由行政院長任命。我們看到的是被保險人代表大約只佔五分之一,況且其代表是由團體推派產生。目前,社會團體的代表性功能還不是很健全,這些團體推派的代表,真能反應民眾的利益嗎?這種設計,如何能擴大民眾參與呢? 在行政院所規劃的改制力案中,基金會董事會為最高決策單位,可以自行決定調整費率的幅度、部份負擔和給付內容,無須行政單位和立法機關核可。也就是基金會董事會有權利決定我們要繳多少錢,及可以得到什麼醫療給付。基金會和保險公司自己去協調怎麼分配我們繳交的保費。保險公司也可以調整醫療給付的內容和部份負擔的數額。如此一來,重要的決策,由少數人把持的基金會董事會和和財團控制的保險公司所決定。缺乏制衡機關,民意無法影響決策,人民的保障在那裡?
- 為什麼改制後,會損害弱勢群體的權益?
- 答:我們前面的回答已經指出,改制後全民健保體系將損害弱勢群體的權益。改制後,保費將節節高升,受害最大的,將是經濟能力較差的社會群體。而醫療給付項目的縮水,將使弱勢群體無法獲得必要的、適當的醫療照護,並在階級化的照護體系,受到歧視的待遇。
- 問:為什麼改制後,保險負擔會加重?
- 答: 改制後,民營基金會有自主的權力,可以不必經由立法院和政府的同意,自行調整保費。因為基金會有自行調整保費的權力,保險機構不會想要努力去控制成本和改善經營,因為只要財務出現虧損,基金會馬上可以調高保費來因應,因此,保費將節節高升。行政院衛生署辯稱說,將來保險費率變動的條件和現制是一樣的。這完全是欺騙人民的說法。在現制中,立法院制定的健保法規定費率的範圍,行政院在經過精算後,可以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調整保費。表面上看來,道和改制後民營基金會可以自行調整保費的機制相似,其實不然。在現行公辦公營的體制下,承擔保險行政責任的政府,耍調整保費,會受到民意的壓力。健保民營化之後,民意壓力解除了,要調整保費就方便了。這其實正是行政院想要推動健保民營化的目的之一: 藉由民營化,擺脫民意壓力,隨時可以提高保費來應付虧損。
大家會覺得奇怪,若健保有合約依照每一個使用的量來決定月繳保費,不是能解決醫療浪費及更好的醫療保險嗎?醫院財團是不會同意的,那樣會使民眾大量減少使用健保,「財團醫院」之盈收及獲利都將大幅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