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中華民國政府還能有資格管理勞保及勞工退休金嗎?

郭正亮:退休年終 暴露反對無力

退休年終好比軍公教特權的最後一根稻草,壓在原本就早已搖搖欲墜的馬政府身上,馬政府如果處理失當,很可能壓垮自己。離譜可笑的退休年終,也激出了抑鬱在900萬勞工心中的熊熊烈火,如果馬政府不迅速安撫民怨,未來也必將星火燎原。

畢竟,900萬勞工對比40萬軍公教,原本就已經飽受壓抑,如今還火上加油,在勞保可能破產的當口,爆出這種舉世僅有的退休年終,也難怪台灣勞工會氣炸。而且在上週五,國民黨還不顧一切,封殺反對黨聯手提出的「終止退休年終」提案。憤怒民怨,更已發出走上街頭抗議的呼聲。

原本就擅長走上街頭的台聯,早已隨時準備號召人民出擊;原本堅持體制內改革的親民黨,副主席張昭雄也怒不可遏,提議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運動,兩個在野小黨,都展現出為900萬勞工討公道的決心。相形之下,最大在野黨民進黨蘇主席,卻沒擺出即將與國民黨對決到底的架勢。

蘇主席到底在顧慮什麼,實在看不懂。畢竟,自從蘇6月上任以來,除了反美牛曾坐鎮立院之外,就沒看過蘇有任何與國民黨對決的大動作。如此擔心軍公教反彈,如此擔心嚇跑中間選民,如此擔心被媒體批判,如此做事謹小慎微,也難怪愈來愈多民眾很難感受到民進黨的存在,也難怪最近馬政府的民調即使一再破表,也沒看到民進黨的民調有任何提昇。

面對如此淡定的最大反對黨主席,也難怪最早爆料的立委管碧玲感嘆,民進黨能不能擋下退休年終,將考驗民進黨的反對力度。

如此無能的執政黨,配上如此無力的反對黨,實在讓人民很無助。

勞委會政府體制失職嚴重


景氣好,缺乏集體力量的台灣勞工分享不到相對應的經濟成長果實,但經濟不景氣時,勞工合法權益卻立刻成為任憑資方宰割的羔羊。近來不斷蔓延泛濫的無薪休假潮又是一次明證!高科技業享盡台灣各種租稅與政策優惠,高層主管和大股東在景氣好、股價高時吃香喝辣,現在象徵性的減薪一成,底層員工卻在無薪假之下領半薪。目前科技業景氣不佳是全球化的問題,但國家卻束手無策,毫無保障人民生存權的決心,連最低限度的勞基法都不敢確實執行。很多高科技業幾個月前就在違反勞基法放無薪假,政府只想著如何護盤股市,不敢要求企業公開減產、停工、變相減薪的真實狀況,讓投資人瞭解企業營運的真相,證交所和金管會都明顯失職。

然而,這一波無薪休假潮並不局限於高科技產業,在許多傳統產業或是服務業同樣隨處可見,九五聯盟會員近日也反應:受雇於南部大型賣場,雇主一樣搬出無薪休假制度,強迫要求員工自動休假至農曆年後,完全是「假休假、真解雇」。

勞委會立場曖昧放任 助長無薪休假蔓延

按照我國勞動法令,根本並無「無薪休假」規定,因此當前資方所謂要求勞方放「無薪假」,其實就是「減薪減班」。資方不論是以強制命令、或是在威脅下使勞工被迫同意,都是一種資方片面違法變更勞雇契約的「違約行為」,並無效力!也因此,當資方未依原契約給予應有資薪資,已屬「違法欠薪」,觸犯勞動法令。依勞基法第27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同時,勞工局可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對資方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但,勞委會不但沒有在第一時間內,立即針對全面勞動檢查並主動開罰,反而立場軟弱、一再拖延。僅不斷強調所謂「無薪休假必須獲得勞工的同意」,但以台灣勞資雙方權力關係完全不對等的環境和薄弱的工會力量(每100名受雇者僅6人為產業工會會員),當資方強勢要求的時候,請問除非早已決定離職者,試問哪位勞工敢向資方強大的管理權說不?更有甚者,在資方的壓力下,企圖讓月薪制勞工的薪資與最低基本工資脫勾,雖然最後在各方撻伐下最後再次改口,但勞委會只為企業著想、置勞工生死於度外的思維模式,實讓廣大勞工心寒不已!

勞委會最大失職的地方是勞保虧損未要求政府補足,經追查才發現勞委會竟然未要求政府補足勞保虧損,這些虧損根本不是勞工造成的,是政府失職造成的;

分析

  • 政府補助勞保才 10% 而已,政府管理勞保又有上兆以上虧損未補,很顯然勞保基金之管理不應該由政府行政院處理,應該是勞工團體才對,這樣勞工才會放心;
  • 勞保基金有90%都是勞工退休的錢,給政府管理一次又一次失職虧損,虧損本應該由政府補足,政府卻不管,所以政府已經沒有資格管理勞保基金;
  • 勞工退休金一樣,既然勞工退休金100%都是勞工的錢,不應該由政府管理了;
  • 政府應該由法律上監督公司繳交相關費用,建立個人勞保及勞工退休金帳戶由勞工自已管理,並將勞委會的功能定義成負則勞工非退休及就業福利部份含勞資糾紛,去政府爭取勞工非退休及就業福利經費,因為那本來就是勞工繳稅由稅收當支出部份,這樣的制度才是安全的
  • 這些資產本來就是勞工的,政府管理勞保虧損嚴重,實在沒有資格再來管理勞工的退休資產,為什麼勞工退休資產反被政府代管,而代管失職虧損還可以不補,在國際法上顯然是不合理的?又不是勞工用掉的,怎能不補?
  • 真正害勞保是『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 普通事故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應由勞工繳的綜所稅來支出』。2012 勞工繳的綜所稅約 2900億, 而政府支出給勞保及就業補助才 685億, 普通事故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應由勞工繳的綜所稅來支出, 不應該由勞工保險來支出。勞委會公務員定的法規是壓榨勞工,造成政府支出給勞工福利過低主因。這規定未經全體勞工同意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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